再期之丧,三年也;期之丧,二年也。九月七月之丧,三时也;五月之丧,二时也;三月之丧,一时也。故期而祭,礼也;期而除丧,道也。祭不为除丧也。三年而后葬者必再祭,其祭之间不同时而除丧。大功者主人之丧,有三年者,则必为之再祭。朋友,虞祔而已。士妾有子,而为之缌,无子则已。生不及祖父母诸父昆弟,而父税丧,己则否。降而在缌小功者,则税之。为君之父母、妻、长子,君已除丧而后闻丧,则不税。近臣,君服斯服矣;其余,从而服,不从而税。君虽未知丧,臣服已。
王平子素不知眉子,曰:“誌大其量,終當死塢壁間。”
…标签:【E.I.】末燃之烛、永存、闪耀的前路
相关:阿巴人生、夜有星阑入梦来、鬼怪为何爱上我、唐酥酥的日常生活、卿卿(玉梦)、再唱一曲吧,为我、公主保命指南、推文合集、穿书之师门如此多娇、禅院家的不死君
子敬與子猷書,道“兄伯蕭索寡會,遇酒則酣暢忘反,乃自可矜”。
王佛大嘆言:“三日不飲酒,覺形神不復相親。”
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