魏文帝忌弟任城王驍壯。因在卞太後合共圍棋,並啖棗,文帝以毒置諸棗蒂中。自選可食者而進,王弗悟,遂雜進之。既中毒,太後索水救之。帝預敕左右毀瓶罐,太後徒跣趨井,無以汲。須臾,遂卒。復欲害東阿,太後曰:“汝已殺我任城,不得復殺我東阿。”
溫太真位未高時,屢與揚州、淮中估客樗蒱,與輒不競。嘗壹過,大輸物,戲屈,無因得反。與庾亮善,於舫中大喚亮曰:“卿可贖我!”庾即送直,然後得還。經此四。
王尚書惠嘗看王右軍夫人,問:“眼耳未覺惡不?”答曰:“發白齒落,屬乎形骸;至於眼耳,關於神明,那可便與人隔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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始死,三日不怠,三月不解,期悲哀,三年忧--恩之杀也。圣人因杀以制节,此丧之所以三年。贤者不得过,不肖者不得不及,此丧之中庸也,王者之所常行也。《书》曰:“高宗谅闇,三年不言”,善之也;王者莫不行此礼。何以独善之也?曰:高宗者武丁;武丁者,殷之贤王也。继世即位而慈良于丧,当此之时,殷衰而复兴,礼废而复起,故善之。善之,故载之书中而高之,故谓之高宗。三年之丧,君不言,《书》云:「高宗谅闇,三年不言」,此之谓也。然而曰“言不文”者,谓臣下也。
天子死曰崩,诸侯曰薨,大夫曰卒,士曰不禄,庶人曰死。在床曰尸,在棺曰柩。羽鸟曰降,四足曰渍。死寇曰兵。
孟秋之月,日在翼,昏建星中,旦毕中。其日庚辛。其帝少皞,其神蓐收。其虫毛。其音商,律中夷则。其数九。其味辛,其臭腥。其祀门,祭先肝。凉风至,白露降,寒蝉鸣。鹰乃祭鸟,用始行戮。天子居总章左个,乘戎路,驾白骆,载白旗,衣白衣,服白玉,食麻与犬,其器廉以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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