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灵异侦探社

灵异侦探社

作者:莱巳

类别:都市

状态:连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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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2025-01-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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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子夏问诸夫子曰:“居君之母与妻之丧。”“居处、言语、饮食衎尔。”

  王恭隨父在會稽,王大自都來拜墓。恭暫往墓下看之,二人素善,遂十余日方還。父問恭:“何故多日?”對曰:“與阿大語,蟬連不得歸。”因語之曰:“恐阿大非爾之友。”終乖愛好,果如其言。

  期居庐,终丧不御于内者,父在为母为妻;齐衰期者,大功布衰九月者,皆三月不御于内。妇人不居庐,不寝苫。丧父母,既练而归;期九月者,既葬而归。公之丧,大夫俟练,士卒哭而归。大夫、士父母之葬,既练而归。朔月忌日,则归哭于宗室。诸父兄弟之丧,既卒哭而归。父不次于子,兄不次于弟。



简介:

  劉丹陽、王長史在瓦官寺集,桓護軍亦在坐,共商略西朝及江左人物。或問:“杜弘治何如衛虎?”桓答曰:“弘治膚清,衛虎奕奕神令。”王、劉善其言。

  應鎮南作荊州,王脩載、譙王子無忌同至新亭與別,坐上賓甚多,不悟二人俱到。有壹客道:“譙王丞致禍,非大將軍意,正是平南所為耳。”無忌因奪直兵參軍刀,便欲斫。脩載走投水,舸上人接取,得免。

  曾子问曰:“昏礼既纳币,有吉日,女之父母死,则如之何?”孔子曰:“婿使人吊。如婿之父母死,则女之家亦使人吊。父丧称父,母丧称母。父母不在,则称伯父世母。婿,已葬,婿之伯父致命女氏曰:‘某之子有父母之丧,不得嗣为兄弟,使某致命。’女氏许诺,而弗敢嫁,礼也。婿,免丧,女之父母使人请,婿弗取,而后嫁之,礼也。女之父母死,婿亦如之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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