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帝過江猶好酒,王茂弘與帝有舊,常流涕諫。帝許之,命酌酒,壹酣,從是遂斷。
君之丧:三日,子、夫人杖,五日既殡,授大夫世妇杖。子、大夫寝门之外杖,寝门之内辑之;夫人世妇在其次则杖,即位则使人执之。子有王命则去杖,国君之命则辑杖,听卜有事于尸则去杖。大夫于君所则辑杖,于大夫所则杖。大夫之丧:三日之朝既殡,主人主妇室老皆杖。大夫有君命则去杖,大夫之命则辑杖;内子为夫人之命去杖,为世妇之命授人杖。士之丧:二日而殡,三日而朝,主人杖,妇人皆杖。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,于大夫世妇之命如大夫。子皆杖,不以即位。大夫士哭殡则杖,哭柩则辑杖。弃杖者,断而弃之于隐者。
…标签:末世大佬又双叒叕在改剧本[快穿]、天上掉下个小皇帝、魅魔盯上了人类法师
相关:怀念录、305号病房、婚姻中的成长、综盗墓之不问能何时归来、藏不住的某种情愫、旧城序、在古代卖冰淇淋暴富、[HP]与弗雷德談恋爱、原来因为爱、泰迪与他的蝙蝠先生
子敬與子猷書,道“兄伯蕭索寡會,遇酒則酣暢忘反,乃自可矜”。
王为群姓立社,曰大社。王自为立社,曰王社。诸侯为百姓立社,曰国社。诸侯自立社,曰侯社。大夫以下,成群立社曰置社。
…